提案提出者: 蒋剑 提案号: 001
标题: 关于重视长江南通段河口水域船舶无序停靠现象的建议
提案内容:
长期以来,长江南通段河口水域各类船舶无序停靠,给长江航道通行、沿江产业运营以及重点水域治安、消防安全稳定均带来严重威胁,为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滋生环境,特别是对长江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险。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对河口水域船舶无序停靠现象的治理,应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长江南通段河口水域船舶无序停靠的现状
据现有数据统计,长江南通段沿江水域现有河口23个,河口内以历史形成的临时性停靠泊位和水上自然“泊位”为主,长期停靠油船、渔船、运(采)砂船、摆渡船、收废及施工作业类等为水上作业、生产、运输、服务的船舶共计600余艘次。据现场摸底调查:各河口普遍存在船舶大量聚集、乱停乱靠,休渔期渔船长期滞停脱管,搁浅、废弃船舶无人处置等情况。
二、河口水域船舶无序停靠所带来的危害
一是扰乱长江航运通航秩序。船舶无序停靠,对通航河口来讲,占用主航道,导致航行水域拥堵不畅,船舶分布密集,无回漩水域,致使靠、离泊作业安全无法保障,船舶碰撞等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降低了黄金水道通航效能。 二是滋生河口水域消防安全隐患。船舶停靠后,多数相邻泊位间距不足8米,最小泊位间距不足5米,远小于必要防火间距。油船、货船、住户船等中小型船舶紧靠并停,严重违规,且存在着船舱内饰材料多不阻燃、船上电器私拉乱接、救生消防器材配备不齐、船民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因素,极易引发水上火灾事故,甚至造成“火烧连营”的群死群伤类重大安全事故,近年来,长江南通段河口水域已发生多起船舶火灾事故。 三是导致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上升。由于河口停靠船舶种类多、数量大、流动性强等复杂现状,水域内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盗窃、强买强卖、收赃和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所下降。 四是影响水域安全生产和治安形势稳定。船民间因船舶碰撞、打架斗殴、债务拖欠等原因所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隐藏。
三、对治理船舶无序停靠的建议

一是坚持多方联动。注重条块结合和综合执法,在市政府牵头下,成立以海事、公安、渔政、船检等相关涉水行政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部门,以属地为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实现入通船舶查控和水上联合治理的双管齐下。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引导推动下,广泛动员涉水群众参与治理,通过提供信息线索,延伸政府管控触角,形成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三是从严监管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发现的船舶无序停靠等行为依法从严治理,不仅要在短期内取得突破,更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严防整治后的“回潮”现象发生,实现“分类停泊、安全停靠、通航有序、治安良好”的总体目标,协力保障长江南通段河口水域通航安全畅通,助推南通港口一体化建设。

承办单位: 主办: 公安局 协办: 交通局 水利局 长航公安分局 渔监局 海洋与渔业局 南通海事局
答复日期: 2017-06-28
答复内容:

蒋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长江南通段河口水域船舶无序停靠现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反映的内容是水上管理的难点,水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也多次开展集中行动,对沿江船舶进行整治,但“回潮”现象时有发生,确实需要强化整治,注重长效管理。今年,市政府就沿江船舶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沿江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船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沿江船舶治理工作,市公安、海渔、海事、港口等部门予以配合;五山片区由分管市领导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沿江船舶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清除全市沿江通江水闸外、河道内及长江沿线违章停泊船只,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改善沿江环境面貌,保障水域通航秩序,维护水域安全和行洪安全。

市政府明确要求6月底前完成五山片区裤子港河闸、小洋港闸外河道及周边区域治理;11月底前完成市区沿江其他水域治理;通州区、如皋市、海门市、启东市参照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年内完成治理工作。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待船舶治理结束后,由属地政府协调执法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执法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新的违停、违靠现象。

                      

                                南通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