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 郭垂庆 | 提案号: | 019 | |
标题: | 关于清理市区“僵尸车”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随着汽车规模的不断增加,市区“僵尸车”的数量也急剧增长。“僵尸车”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城市交通与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清理。
“僵尸车”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一些“僵尸车”背负不少罚单,罚金甚至已高于该车的价值,有的车主觉得与其缴罚金,不如直接将扔掉;二是“僵尸车”大多达到报废年限,但车主觉得报废手续烦琐,或维修费用高于预期,就一扔了之;三是有的因当初买的二手车未及时过户等遗留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报废,只好丢在一旁。此外,债务纠纷等原因,车辆成为“僵尸车”。
由此可见,处理“僵尸车”,显然不能头痛医头,脚疼医脚,也不能单凭哪一方面力量,清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清理一次就不再出现。清理“僵尸车”需定期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为此建议:
1.实施定期专项清理行动。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协同联动,并明确牵头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清理“僵尸车”专项行动,将处理“僵尸车”作为一项固定工作内容。
2.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除了相关部门定期整治之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另一方面,要动员社会力量,对小区路边停放的疑傩似“僵尸车”进行举报,再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017 年 2 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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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公安局 | 协办: | 城管局 通州 港闸 崇川 |
答复日期: | 2017-06-28 | |||
答复内容: | 郭垂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市区“僵尸车”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进一步净化市容市貌环境,根据市文明委“六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自今年3月份起,市区组织开展长期停放废弃机动车(俗称“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强化联动、协同共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市区共排摸各类“僵尸车”955辆,粘贴通告1500余张,引导142名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集中拖移161辆通告期满尚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 一是主动担当,积极谋划,夯实专项整治基础。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制定“治理方案”,对舆论宣传、摸排核查、提示告知、集中清理、长效建设等五个环节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并起草了“处置流程”和“管理通告”。根据方案部署要求,交警部门在强化主次干道“僵尸车”日常管控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背街里巷等区域攻坚清理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多次对接,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讨论修改“治理方案”、“处置流程”、“管理通告”,为专项行动提供了科学可行的政策框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合法合规。 二是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保障行动顺利开展。为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2月24日,市文明办、公安局、城管局、财政局以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召开协调会,研究解读“治理方案”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具体推进措施; 3月27日,交警部门提请市政府召开推进会,会议对落实财政保障、严格法制把关、确定停放场地、发布清理通告等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树立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此外,交警部门积极做好内部动员工作,多次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点评会,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细化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强力组织推进,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三是全面排摸,核查告知,落实分类处置措施。按照“一车一档”的标准要求,交警部门明确排摸工作台账内容,设计车辆信息登记表,指导各区政府、街道、社区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详细采集登记车辆具体信息,并拍照留存;对各地排摸的车辆进行查询比对,将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等及时反馈,社区根据查询信息及时做好联系告知,督促车主限期自行处理,告知情况记录在案,并严格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各街办组织人员在小区公告栏、出入口、楼道口以及摸排车辆醒目位置广泛粘贴,广为告知整治对象、清理范围和停放场地等内容,并明确自行清理、集中拖移等分类处置措施,为全面启动集中拖移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深入宣传,广泛教育,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交警部门将舆论宣传贯穿于工作始终,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联手92.9交通广播,开辟举报热线,鼓励广大市民提供“僵尸车”停放信息;联合南通电视台,在“总而言之”栏目以“僵尸车有碍观瞻,多部门联合清理”为题进行专门报道;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集中清理工作进行实时新闻报道,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氛围,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面。同时,充分利用交警微博、微信平台,以“文明城市建设——僵尸车清理行动正在进行时”为主题广为推送,开展互动交流,强化宣传效果;利用主要路口、路段交通诱导屏,公布市区4处机动车报废机构地址,鼓励自行清理报废。 五是依法处理,集中拖移,确保攻坚治理效果。为做好集中拖移工作,交警部门统一制定清拖计划,明确街道、社区、城管、交警四方联系人,按照车辆停放数量和规模,统筹安排集中清拖时间、设施和人员;对前期排查摸底、登记在册、核查告知且未自行清理的车辆,开展“回头看”工作,核对台账、确认信息,减少矛盾、杜绝问题。明确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与辖区街道签订“拖移合同”、“拖移回执”,保障拖移行为合法合规。联合崇川、港闸两地先后开展集中拖移工作,严格按照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影响小区道路通行、有碍小区整体环境的顺序清拖处置,严格执行现场核查确认、全程录音录像、登记车辆滞留物品等流程依法清理,根据辖区划分拖至3处场地,集中存放、专人看管。同时,积极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对遇有困难自行清理不便的,协助车辆所有人直接拖至报废场,方便其办理报废手续;配合城管部门全面清理整治利用废旧机动车、三轮车从事店外店经营的行为,有效巩固治理效果。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方案要求,继续抓好“僵尸车”清拖工作,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继续与法制部门做好沟通对接,依法妥善做好车辆处置工作,确保清拖、处置环节合法合规。
南通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