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吴芜 提案号: 013
标题: 关于对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
提案内容:
   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09.48万,约占全市人口的27.31%,远远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这一比例还将呈上升趋势。但为数不少60岁以上的老龄人现在还仍然居住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无电梯多层老住宅楼,这些旧楼房地段优越,生活便利,大多老年人都不愿再换新地方。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比例增加,他们已感觉到爬楼梯越来越吃力和艰辛,希望解决“上下楼困难”的呼声日益高涨,普遍有“老楼装电梯”的期盼。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提高生活质量、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旧住宅改善办法。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温州等城市也相继开展了多层加装电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建议市政府把解决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计划,加强研究和协调,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相关配套鼓励政策、操作规范和改造标准。要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资金政策扶持,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生活上确实困难,无法负担加装电梯相关费用的老年人、低收入者等,在经济上给予积极支助。另外,整个改造工程,共涉及到建设、房管、规划等十余家部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尽快形成监督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按照涉及民生、老龄问题优先考虑的原则,统一认识,协调动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2017 年 2 月 8 日

承办单位: 主办: 行政审批局 协办: 房管局 建设局(建工局) 质监局
答复日期: 2017-06-28
答复内容:

吴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基本情况

由于老旧小区建造年代较早,大多为多层住宅,大部分住宅楼没有设置电梯。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日渐增多。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以及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居民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是一项“民心工程”。

对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我市相关部门近几年一直在积极探索并开展相关工作。本着支持的原则,我局自成立后,对市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主动牵头建设、规划、国土、房管、质监、消防等部门进行研究,积极探索推进。但是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不仅必须满足通风、日照、通行、消防、房屋结构等技术层面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报送相关部门审批,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层面的规定,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同时还须考虑费用筹集和后期管理维护等方面的问题。由于涉及面广,各方面都遇到不同程度的障碍,仅有的几例符合受理条件的,基本都是因为周边相邻业主强烈反对,难以继续推进,所以南通市区至今尚未有成功案例。

从兄弟城市的情况来看,也不同程度存在上述共性问题。例如,去年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今年南京市规划局发布了《南京市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规则》。据房管部门了解,目前,南京全市有2600多个老旧小区单元楼有意向加装电梯,其中30%符合安装要求,10%可操作。但今年以来已经开工建设的单元楼却不超过10个,加装电梯大多卡在了“邻里关”,无法推进实施。

二、关于您的提案办理情况

您的提案非常及时,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也使我们坚定了继续探索推进的信心。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班子组织专题研究。5月11日,我局再次召集建设、房管、质监、消防等部门以及崇川区政府进行会商,基本形成共识。在认真吸收借鉴您建议的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的会办意见,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1.加强政府引导,强化基层服务

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服务职能,积极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良好氛围;街道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同时认真指导,协助辖区住户做好相关申报准备工作;房屋原开发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对老旧小区住宅的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支持。

2.有序试点推进,尽快出台办法

鉴于南京等地在推进实施过程中难过“邻里关”等一些实际情况,我们南通市要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这桩好事办实、办好,需要由区政府牵头,对现有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情况组织摸底调研,充分尊重业主意见,按照“业主为主,政府推动、试点先行”的要求,分步、分阶段有序推进。可以结合我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和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选择业主增设电梯意愿比较迫切,条件相对成熟的住宅小区、楼幢或单元,按照“成熟一梯增设一梯”的思路开展试点工作,做到以点带面,有序、稳步推进。在认真选择试点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南通本地实际的支持政策、操作办法和工作机制,尽快出台南通市的实施办法,让群众申办有据可循。

3.坚持依法合规,确保公正安全

明确增设电梯住宅的范围和条件,从房屋自身结构安全条件、相邻周边现状条件以及住宅层次套型、主体资格等方面严格把好申报资格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浪费,确保公平公正、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法合规、科学实施增设电梯,保障电梯安全,把好事办实、办好。

4.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服务

建立规划、建设、房产、国土、消防、质监、环保、园林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完善重点、难点问题会办制度,加强对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各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参考南京、成都等地的做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尽其责的原则,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协调、试点推进和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申报资格审核等工作。

房产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改造工作,编制补贴资金计划,做好物业企业、业委会等有关协调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所涉及的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规划指导和技术支撑。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基建手续的指导和办理等服务工作。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技术指导协调和施工监管工作。

消防机构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管理、监督检验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资金补贴计划拨付资金。

专此回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