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 陈晓栋 | 提案号: | 364 | |
标题: | 关于清理市区公共区域废弃自行车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随着电动车的普遍使用,市区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市民舍弃了传统的自行车,选择了电动车出行。根据不完全统计,除去公共自行车,市区内非机动车出行中采用自行车的比例已低于10%,而且这种比例仍呈下降趋势。由此带来市区内的一个普遍现象:在生活小区、楼道、车棚(库)等公共区域内,许多自行车因长期无人使用,有的日晒雨淋,锈蚀严重、破烂不堪,车辆间杂草丛生;有的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数量可观的废弃自行车摆放杂乱无章,带来下列问题:1、严重影响了环境的整洁,与我市建设“花园城市”的目标格格不入。2、占据有限的公共停车空间。3、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居民楼栋的门口和安全出口已经被自行车堵住。
建议:
1、
制定废弃自行车的认定标准。停放在校园、生活小区、楼道、车棚(库)等公共区域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等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视为废弃自行车。
2、
落实废弃自行车的清理主体。应在市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以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展开工作。
3、
统一废弃自行车的清理流程。包括公告期、统一保管期、变卖期。
4、
明确废弃自行车变卖收入的处理。按照物权法规定,对于遗弃物,谁先占有谁就获得所有权。必须明确变卖所得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或单位所有,用于共有设施设备保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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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崇川 | 协办: | 港闸 城管局 房管局 |
答复日期: | 2017-06-30 | |||
答复内容: | 陈晓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市区公共区域废弃自行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陈委员的建议,该提案认真分析了公共区域废弃自行车存在的现实状况及影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如何解决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合理化建议。我区将针对该项议案,牵头组织整治行动,以“人性化”管理的角度,落实好管理责任。 1、明确责任。按照权责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相关街道的管理主体作用,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互动机制,畅通信息通道,针对辖区废弃自行车组织好整治、清理工作。 2、舆论宣传。制定专门方案,将舆论宣传活动贯穿清理整治工作始终。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媒介,与广大市民开展互动交流,强化宣传效果;组织街办社区上门入户,倡导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使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依法推进。城管部门从乱堆放、乱停放的角度,对清理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流程、处置程序进行严谨慎重地研究,多方寻求法律政策依据;统一安排清理后的停放地点,确保清理处置工作合法合规、无隐患、无后果,既充分体现处置工作的严肃性,又切实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4、全面摸底。全面开展废弃自行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一建立档案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任务分工要求,各街道及各物业单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排摸工作,停车区域、停放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拍照留存,相关排摸材料统一汇总。 5、依法清理。对前期排查摸底、登记在册、查询比对的废弃自行车,经催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后仍未自行处理的(含无法联系车主),拖移至统一地点存放。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崇川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