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 陈晓岚 | 提案号: | 333 | |
标题: | 关于规范市区人行道上盲人通道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这是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所申明的立法宗旨。其实这也正是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家庭对待这些身体不便的兄弟姐妹的一贯主张。一个国家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实现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国的人权发展和实现程度。中国的残疾人事业,与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一路同行,留下了一道温暖人心的发展轨迹。 为了创造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南通,我市多次对部分主要道路进行修整改造,在人行道铺上彩砖,并铺设了盲人专用通道,这一点充分体现了我市城市建设的人性化理念,是城市科学管理的一次提升和进步。然而,笔者发现所增设的盲道却不尽人意,盲人通道不通畅,形同虚设。主要有以下问题:
1.
占据盲道
有的路段就被垃圾桶占据,有的被自行车摆放;某些路段中间被下水道或地下缆线的井盖隔断,有的路段转弯处没有铺设专用砖作提示;有的人行道变成停车场,一些车辆干脆就横停在盲人通道上;有的单位却是自由铺设大理石,连盲人通道都没有了……假如盲人路过这些地方,沿着盲人通道行走,其危险可想而知。尤其是在设计弯道时,有的路段是180度的急转弯。上述现象不在少数。
2.
损坏盲道
有的盲道地砖长期被车辆碾压,已经严重松动,下雨天踩在上面就会污水四溅,有的盲道地砖已被碾压断了,如果盲人踩在上面就会摔跤,后果不堪设想,有的地砖没有了,留下一个坑,给盲人埋下了“陷阱”,有的人行道安装的部分盲道就被损坏了等等。盲道设计的宗旨是切实方便盲人的行走,不是虚设。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对残疾、老弱人群的关注,在城市建设中为残疾人、轮椅病人等提供行走方便,体现的是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对他们的关心、爱护。在“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下,更多的残疾人正在克服自身困难,尽力融入社会;同样,健全人也应该张开双臂,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积极创造条件,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在整个城市建设中并不起眼的盲人通道建设。
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能够对市区的盲道进行一次检查,对老的通道给予整顿,新的通道建设要合乎标准,合乎规范,为我们建设文明社会做点实际的贡献。以下是几点建议:
1、加强新建或改建道路的设计审查和施工监管工作,按要求建设符合规范的盲道;
2、无盲道的道路在大修或改造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规范完整的盲道;
3、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破损的盲道;
4、逐步整改不规范的盲道。
5. 在新建或改建道路时对人行道下的管线进行详细周密的规划和设计,尽可能为盲道的设置留出空间。
6.通过规范停车和执法部门的强化管理,解决盲道被占用的状况。
7.市内公建设施和主要道路的坡道、盲道、电梯、泊位及室内公共卫生间都应配套并畅通无障碍设施.
盲道虽小,却足可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盲人等残障人士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就身体而言,他们相对健康人士来说,他们是不幸的。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应该对他们有更多的关注,多一份爱心去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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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建设局(建工局) | 协办: | 城管局 |
答复日期: | 2017-06-29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陈晓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区人行道上盲人通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所言,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1991年北京建成国内首条盲道。2001年8月1日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明确要求城市新建主路应铺设盲道,“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中也将盲道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盲道的铺设充分体现了我市城市建设的人性化理念,是城市科学管理的一次提升和进步。现将我市城市道路盲道建设、维护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性规划建设、注重同步配套 目前,我市建设规划部门已将人行道盲道等无障碍设计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在办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时,均将无障碍设计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无障碍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规划条件核实等环节严格把关,凡未按规划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保证无障碍设计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近年来我市逐步开始重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新建道路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步行道、自行车道、盲道等通行空间的安全、连续及舒适的需求。在建设城市道路和河道两侧景观绿化带的同时,启动了城市慢行系统的建设,将盲道、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和建筑前区、沿河绿化带、道路红线外沿绿化带等统一规划设计,更好地协调和利用城市资源。 二、做好日常养护、保障设施完好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道路管理维修力度,一是开展经常性巡查,安排专业队伍根据《城镇道路养护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日常巡查,检查人行道盲道主要巡查导向砖、止步砖安装设置是否正确,有无缺损现象,并填写巡查记录及设施损坏通知单。二是日常养护维修,根据巡查结果,布置人行道养护维修工作,做到“随坏随修,应修尽修”。三是进行集中整治。我市结合卫生文明城市、优秀管理城市等专项创建工作,对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盲道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综合整治,消除了大量的人行道盲道不规范的现象。 三、强化城市管理、减少盲道占用 根据部分盲道被占用和损坏的现象,市城管部门会同各区政府积极推进加强日常管理。一是根据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自觉清理占用盲道堆放的杂物,保障盲道通畅。二是统筹优化城市主次干道市容秩序员的分布配置,指导各区加大重大区域、人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及时纠正占用盲道乱停车的行为。三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盲道停车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和问题采集交办,督促相关街道做好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推进停车秩序常态长效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建设事业的关心。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