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包进 提案号: 405
标题: 关于加强市区河道周边洗车场污水排放监管的建议
提案内容:
濠河是南通人民的母亲河,市区濠河周边存在不少洗车场,仅孩儿巷北路从阳光花园至烟滤厂不足500米的河边就有多家,这些洗车场每天都将洗车的污水排放在河里,而且洗车时飞贱的水花也时常会惊扰行人,既不文明也影响市容市貌,生意红火时甚至会影响交通。濠河周边的这些河道都是濠河的进水通道,洗车场长期排放污水既影响濠河的水质资源也严重破坏了周边环境,必须加强监管,保护好美丽的濠河。建议:
1.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濠河整治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把好市区河道周边洗车场审批关。已经取得证照的洗车场,污水必须进行收集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防止洗车污水汇入雨水管排入濠河,违者应吊销证照并给予重罚。
2. 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突击检查,加大濠河周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设施简陋、不符合污水排放要求的洗车场应予以取缔。
3. 由市濠河风景区管理处牵头,对市区河道沿岸所有洗车场进行“地毯式”排查,督促各洗车场经营人完善设施,加强对洗车工人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文明洗车。
承办单位: 主办: 崇川 协办:
答复日期: 2017-06-28
答复内容:

包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生儿指纹录入和DNA采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信息采集、录入,是公安机关实行社会管理和打击犯罪的基础工作。现阶段,公安机关对指纹和DNA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其法律依据为《居民身份证法》和《刑事诉讼法》。法律对采集事由和采集对象非常明确,一般情况下都无权随意提取公民的指纹和DNA信息。为此,普遍对新生儿采集指纹和DNA信息需要国家新的立法。

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其作用主要加强人和身份证的同一性认定,增强身份证的防伪功能。实践中,由于新生儿的指纹不稳定,提取之后指纹差错率比较高,目前技术还难以解决指纹比对问题,所以对三岁以下公民的身份证指纹信息不提取。公安机关在办案中的指纹采集,旨在案件与人的关联认定,在采集的方法和内容上也与身份证的指纹采集完全不同。

DNA代表着遗传特性,具有生物学唯一性,是可靠的身份识别方法。公安部门历来高度重视DNA数据的采集应用问题。自1987年首次将DNA检测技术应用于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以来,在各方面的关心和社会支持下,全国公安机关DNA检测技术不断发展,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建成统一的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和“打拐”DNA数据库,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的重要科技支撑,特别是在侦破大要案件、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全国政协提案中也提及新生儿普遍采集DNA信息的问题,公安部也作了答复:DNA信息采集涉及伦理、个人隐私等社会问题,需要社会统一认识,也需要法律授权。鉴于目前我国户口、身份证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建立DNA数据库作出规定,将DNA数据纳入户籍资料需提请全国人大立法决定。从目前条件看,此项应用的时机尚不成熟。

 

                                南通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