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3-03784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东至龙腾路,南至星湖大道,西至林翠路,北至复兴东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3〕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