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013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发〔2023〕27号
成文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通政发〔2022〕39号)要求,提升学院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将《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落地见效,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通政发〔2022〕39号)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构建科学系统、丰富多元的生态文明课程体系;打造体系全面、影响广泛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传播基地,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常态化实训基地,海洋生态及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及教育展示基地,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提供重要平台和有力支撑。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取得明显成果。加强与权威研究机构合作交流,结合江苏实际,系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及实践成果推广,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成为重要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传播基地。

——构建较为完备的生态文明培训课程体系。加快生态文明课程开发,研发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等不同群体的生态文明教辅读本,形成涵盖理论研究、实践案例、现场教学、实战训练等内容,有特色有亮点的生态文明培训课程体系。

——打造较为完整的生态文明教育师资队伍。依托张謇企业家学院师资,联合省内外高等院校和专业研究机构,不断扩充师资队伍,配强院本师资,优选外聘专家学者,形成专业齐全、业务精湛的生态文明教育师资队伍。

——努力争创多个国家级生态环境专业赛训基地。按照一馆多用、“平战结合”原则,高标准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基地、环境应急实训演练基地、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基地等。组织开展高层次生态环境技能大赛,常态化开展各项训练,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管理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1.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论著列入学院必修课,每年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典课件2个。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研究,深入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成果宣传,每年形成1~2项省级以上理论研究成果、学术专著或论文。

2.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研究。结合省情实际,挖掘提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江苏实践中的经验与成果,探索研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得益彰的绿色发展路径,从实践探索、制度创新、改革应用等方面,每年总结凝练1~2项具有江苏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

3.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基地创建。争创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实践调研基地。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理论研究基地实践示范点。积极争取参与、承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等交流活动。

4.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宣传。用好省内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开展论坛、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讲好“美丽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故事。

(二)系统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

5.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在南通先行试点开展以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为重点,面向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每年组织不少于6期专题培训。

6.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年度培训安排,组织承办全省新任生态环境局局长、生态环境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以及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法规(标准)、执法、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等专题业务培训班。试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上岗考试理论培训和现场实操培训。

7.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培训。面向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和企业环境治理专业人员,借助江苏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专业力量,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培训,推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广运用,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水平。

8.加强面向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组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培训。将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生态环境违法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加大培训力度,探索以训减罚促改制度,督促落实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骨干、青少年学生、生态环境志愿者等群体的教育培训,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三)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及课程体系建设

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邀请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水平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来院参与教学,不断充实学院高层次师资队伍。组建教育培训专家库,根据教学培训工作需要,动态更新专家库名单,逐步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师资体系。积极争取将学院设立为省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申请人员编制,进行实体化运作。

10.开发面向不同受众的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和教材。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教师学生、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研究设置有针对性的生态文明理论课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课程,分类编制培训教材。2023年启动面向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课程开发及讲义编撰,2024年底前完成面向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青少年学生、社会公众等培训课程开发及读本编撰,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全面、系统完善、特色鲜明的江苏生态文明教培课程体系。

11.开发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学院教学资源和课程体系,开发网络学习课程,2024年底前建成上线,打造成教育资源丰富、互动效果好的生态文明教育服务平台。利用全省生态环境教育优势资源,丰富拓展实境教学活动形式,建立健全“线下+线上”的培训双通道,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实效。

12.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现场教学点。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内开发培育环境教育场馆、生态修复成功案例示范点、规范化环境管理生产经营企业等教学点,将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丰富课程内容,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成果。首批在以南通为中心、2小时车程范围内开发现场教学点。

(四)建设专业化教学实训基地

13.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基地和监测技术实训基地。采用“省市共建、统筹规划”模式,按照一馆多用、“平战结合”原则,高标准建设能够满足环境监测大比武、应急响应技能竞赛、辐射应急演练活动需要的复合型基地。场馆内配置实验设备、保障设备、智能化系统等软硬件设施,满足各级比武活动与技术实训需求。充分利用江苏优势资源,拓展基地的监测监控技术创新功能,强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打造监测监控一体化平台,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4. 建设环境应急实训演练基地。建设集应急指挥、演练集训、宣传警示和应急物资储备于一体的环境应急实训演练基地,打造系统化、专业化、实用化、协同化的实战训练课堂,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水平。分批组织对全省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重大风险源企业负责人开展环境应急业务培训。开展环境应急物资实训专业课堂建设,储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应急处置物资等教学设备器材。探索突发环境事件实训场地建设,开展实景演训。

15. 建设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演练基地。兼顾生态文明法治教育、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实训需求,建设高标准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基地。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标准、执法理论和案例、大数据分析平台运用等重点内容,建立室内执法仪器设备专业教室、重点行业领域实战实训点、无人机无人船教学展示场所、执法训练比武场所,通过课堂授课、模拟演练、参观见学、比武竞赛等形式,开展规范化、科学化实战演练和“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

16.建设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及教育展示基地。依托南通江海交汇地理位置以及作为江苏近海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船停泊地的优势,建设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为主要研究方向、全国领先的特色实验室。依托海洋监测船,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科研、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测实训等,打造海洋生态环境现场教学点。建设南通海洋生物多样性观测站,作为学院海洋生物多样性教学实践基地,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交流与科普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共建理事会研究确定省生态文明学院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共建联席会议在共建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落实共建理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学院建设。共建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共建联席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有序推进实训基地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大力宣传推广。将生态文明学院作为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特色名片,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系统组织宣传推广。邀请各级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定期组织学院推介会,提升社会各界对学院的知晓度。

(三)开展考核评估。由共建理事会牵头建立系统、科学、客观的评估体系,每年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对学院科研、教学、培训、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学院高水平建设和运行管理。


通政发〔2023〕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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