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3-04340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崇川区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等四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崇川区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等四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方案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等四宗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方案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崇川区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河东新村8幢104及105室,跃龙楼南楼602—612室、614室,跃龙楼南楼613室、615—620室所涉分摊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

二、上述宗地的补办出让价格、出让期限等相关事项,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3〕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