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4340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5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 发布日期: | 2023-05-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崇川区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等四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方案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崇川区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等四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等四宗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方案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崇川区虹桥东村15幢附房附2B室,河东新村8幢104及105室,跃龙楼南楼602—612室、614室,跃龙楼南楼613室、615—620室所涉分摊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
二、上述宗地的补办出让价格、出让期限等相关事项,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