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2279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18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K2-10、L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K2-10、L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K2-10、L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K2-10、L1-05等地块(东至紫琅路,南至瑞远路,西至跃龙南路,北至曹公河)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跃龙南路东、曹公河南侧原商业、商务用地及部门公园绿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减少的公园绿地在城山路西、瑞远路北侧地块内补充,崇川路南侧局部按现状增加一条水系,取消内部支路。调整后的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为跃龙南路东、崇川路北地块≥1.4、其他地块≥1.8,40%≤建筑密度≤55%,绿地率≤12%。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