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0-08364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0〕9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江苏省通州湾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江苏省通州湾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
你单位2020年7月16日《关于请求批准〈江苏省通州湾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通州湾管〔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江苏省通州湾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等内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用地规模及范围等相关约束性指标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落实。
二、要明确发展定位。按照分阶段建设目标,有序推进通州湾示范区开发建设,逐步建成绿色高端综合产业基地、长江经济带联运贸易新支点、长三角北翼现代化滨海新城,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新出海口”,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北翼港口功能完善、产业发达、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的高质量现代化新城。
三、要优化空间结构。切实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区域产业布局,逐步构建“五园、一城、一基地、一带”的空间结构,五园即绿色新材料临港产业园、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海洋装备产业园)、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一带一路”创新合作园)、高新综合产业园、现代纺织产业园,一城为核心商贸城,一基地指临港物流基地,一带为沿海生态景观带。
四、经批准的《规划》是通州湾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抓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用地规模及范围等相关约束性指标,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