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04-0316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发〔2004〕12号 | ||
成文日期: | 2004-02-02 | 发布日期: | 2008-04-29 | 有效性: | 2010-02-08废止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职业大学与南通技师学院(南通市高级技工学校)合并办学重组南通职业大学的通知 |
市政府关于南通职业大学与南通技师学院(南通市高级技工学校)合并办学重组南通职业大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优化我市教育结构,有效整合地方职教资源,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更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实用性技术人才,加快富民强市步伐,经研究,决定将南通职业大学和南通技师学院(南通市高级技工学校)合并办学,重组南通职业大学,保留原南通技师学院(南通市高级技工学校)的牌子和职能,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重组后的南通职业大学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建制,直属市政府,业务上分别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指导。南通职业大学的人员编制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
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