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454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17号
成文日期: 2024-04-04 发布日期: 2024-04-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4-08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4-08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4-08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4-08地块(东至站东路,南至站北路,西至站西路,北至顺达路)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E4-08地块地上部分按照架空一层、架空层广场方式规划建设,取消停车楼,建筑密度上限指标由35%调整为60%,绿地率下限指标由15%调整为6%,容积率和建筑限高指标不变。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