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11318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1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崇川区通宁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单元E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街区范围东至秦灶河、南至永兴大道、西至幸福大道、北至幸余路,总用地面积约1.78平方公里,主要规划为交通场站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商业和广场混合用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人防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站城一体化”“地上地下一体化”的理念,着力构建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塑造品质卓越的空间景观环境,落实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实现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
五、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南通站周边区域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