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5-06157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5〕4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A1-02等地块(东至长青路,南至永达路,西至通扬运河,北至永兴大道)、观音山新城02单元D2-01地块(东至世伦路,南至八一路,西至世悦路,北至通甲路)、任港湾和五龙汇片区J2-04等地块(东至南通港经八路,南至钟秀西路,西至港秀路,北至节制闸西路)、市北新城04单元H-05地块(东至国强路,南至永怡路,西至东竖河,北至南横河)及幸福街道A4-6、F4-10等地块(东至通刘路,南、西至通宁大道,北至幸福横河)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市北新城02单元A1-02、A1-04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观音山新城02单元D2-01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任港湾和五龙汇片区J2-04、J2-07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3、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建筑高度≤36米,港秀路线型局部微调,节制闸西路线型结合现状由15米调整至22米,节制闸水工管理范围内的居住用地调整为绿地;市北新城04单元H-05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通刘路西、幸余路两侧A4-6、F4-10地块各增加一处排水用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