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5-03817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5〕21号
成文日期: 2025-04-08 发布日期: 2025-04-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K1-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K1-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K1-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K1-11地块(东至新世纪大道,南至文贤路,西至通州区法院,北至江海智汇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通州区新世纪大道西、文贤路北侧地块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40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5〕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