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2-0938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2〕83号
成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请批复《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通农发﹝2022﹞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建好省级示范区、争创全国示范区”的总目标,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实施“十项工程”,通过区域化整体推进,集聚要素,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引领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基础。 

三、《规划》实施要把“吨粮田”作为核心标准。“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其中新建124万亩,改造提升76万亩;“十五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农田105万亩,以改造提升为主。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9万亩。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自2022年开始,按照新建亩均投资标准4000元、改造提升亩均投资标准3000元的要求,足额落实资金,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衔接好本地目标任务,县级规划要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为项目及时落地做好准备。

五、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优先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六、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2〕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