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7264/2026-01140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6〕1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事项的批复 | ||||
市政府关于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事项的批复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事项的请示》(通国资发〔2026〕5号)收悉。根据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70次会议和十六届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实施重组。请你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做好重组各项工作。
二、同意将你委持有的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集团)全部股权划转至科创集团经营管理;人才集团为科创集团全资子公司,不再保留为市属二类企业。同意将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担保)35.2738%股权、南通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担保)42%股权划转至科创集团经营管理;科创集团为众和担保及国信担保相对控股股东。待条件成熟时,将南通市属其他金融类资产资源整合至科创集团经营管理,或通过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协同发展。
三、重组后的科创集团名称不变,为国有独资公司,市属一类企业。功能定位为:整合我市国有金融资产资源,打造我市金融类投资管理平台,通过市场化运营、专业化运作、集聚化发展,统筹开展基金和股权投资、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业务,充分发挥股权投资管理、金融业态拓展、产业生态打造、赋能实体经济功能,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金融支撑。
四、市政府授权你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科创集团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五、重组后的科创集团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开展市场化运营,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