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5-07112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5〕64号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8地块(东至景苑路,南至瑞兴路,西至谷东路,北至仰玉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地块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相应调整。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5〕6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