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1-05822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1〕89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南区A1-11、A1-12及A2-2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南区A1-11、A1-12及A2-2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1年6月9日《关于调整南通市滨江南区A1-11、A1-1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滨江南区A1-11、A1-12及A2-22-1等地块(东至规划一路、南至洪江路、西至滨江路、北至姚港河)控制性详细规划。滨江路东侧部分地块按“地面层+平台层”模式设置。A1-11-1、A1-12及A2-22-1地块地面层总建筑面积上限14.49万平方米。平台层容积率分别为:A1-11-1地块<1.77、A1-12地块<2.0、A2-22-1地块<2.12;平台层建筑密度分别为:A1-11-1地块≤30%、A1-12地块≤55%、A2-22-1地块≤28%;平台层绿地率分别为:A1-11-1地块≥30%、A1-12地块≥15%、A2-22-1地块≥30%。地块内建筑限高调整为70米,幼儿园单独明确用地边界。
二、调整后南通市滨江南区A1-11、A1-12及A2-2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居住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订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