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3-21183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3〕172号
成文日期: 2023-11-22 发布日期: 2023-11-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P10-02和E7-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P10-02和E7-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创新区P10-02和E7-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创新区P10-02地块(东至二十号支路,南至源兴路,西至湖东路,北至兴业路)和E7-01地块(东至静海大道,南至定海寺横河,西至观河路,北至支路F)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P10-02和E7-01地块限高由30米调整为40米,其他控制指标不变。市国动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3〕1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