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21183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17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P10-02和E7-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P10-02和E7-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创新区P10-02和E7-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创新区P10-02地块(东至二十号支路,南至源兴路,西至湖东路,北至兴业路)和E7-01地块(东至静海大道,南至定海寺横河,西至观河路,北至支路F)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P10-02和E7-01地块限高由30米调整为40米,其他控制指标不变。市国动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