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4-0994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4〕58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CC04、CC12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CC04、CC12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川区CC04、CC12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1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崇川区CC04、CC12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其中CC04单元04街区范围东至九圩港路、宝钢路,南至通扬运河,西至九圩港,北至沪陕高速,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194公顷,规划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CC12单元01街区范围东至崇川区界,南至永和路,西至国强路,北至宁启铁路,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115公顷,规划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突出强链补链延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崇川区CC04、CC12单元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