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0-07239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0〕76号
成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城区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和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城区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和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0年7月14日《关于调整南通通州城区和平潮高铁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0〕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州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东至建设路、西至交通路、北边通掘路)由商业居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医院用地容积率上限3.0,绿地率下限35%。

二、原则同意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东至经五路、南至马躺路、西至站前路、北至站南路)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调整后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上限1.0,绿地率下限25%。

三、调整后的通州老城区单元G1-01地块及平潮高铁站片区J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通政复[2020]07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