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5-04767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5〕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JKQ03、09、11单元及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SXT03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JKQ03、09、11单元及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SXT03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JKQ03、09、11单元及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SXT03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
(一)JKQ03单元01、02街区东至东方大道、南至星湖大道、西至通盛大道、北至源兴路,总用地面积约561.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543.7公顷,规划以居住、商业商务等用地功能为主。
(二)JKQ09单元01街区东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边界、南至瑞兴路、西至沈海高速、北至星湖大道,03街区东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边界、南至和兴路、西至玉兰大道、北至天星横河,05街区东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边界、南至景兴路、西至玉兰大道、北至和兴路,06街区东至锦东路、南至竹兴路、西至沈海高速、北至景兴路,四个街区总用地面积约738.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566公顷,规划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
(三)JKQ11单元东北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边界、南至长江、西至江景路,总用地面积约826.9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766.1公顷,规划以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功能为主。
(四)SXT03单元01街区东至沈海高速、南至祁连山路、西至东方大道、北至江韵路,04街区东至沈海高速、南至海堡路、西至东方大道、北至海亚路,两个街区总用地面积约157.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38.6公顷,规划以工业、商业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人防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突出强链补链延链,做大做强两区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