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3431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L1-04、L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L1-04、L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L1-04、L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新城区01单元L1-04、L1-05地块(东至跃龙路,南至桃园路,西至长江路,北至崇川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新城区01单元L1-04、L1-05地块由商务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整体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的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5米,地块内设置文体活动用房、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婴幼儿照护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局部取消瑞远路(跃龙路以西段)。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