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14320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133号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平潮镇TZ04、TZ06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平潮镇TZ04、TZ06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通州区平潮镇TZ04、TZ06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通州区平潮镇TZ04、TZ06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

(一)TZ04单元01街区范围东至九圩港、南至城港路、西至捕鱼港河、北至深南路,总用地面积约342.6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217.15公顷,规划以一类工业、新型工业等用地功能为主。

(二)TZ06单元01、02街区范围东至经六路、南至芦港路、西至丁平路、北至345国道,总用地面积约209.4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63.3公顷,规划以工业、科研等用地功能为主。TZ06单元03街区范围东至西站大道、南至集贤路、西至通扬运河、北至芦港路,总用地面积约221.25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49.12公顷。规划以居住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园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城市设计,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安全高效的交通体系,优化宜业宜居的公共环境,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通州区平潮镇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1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