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3-00556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日期: 2023-01-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工业园等3个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工业园等3个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工业园等3个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工业园单元、中心区单元、江海港区01单元等3个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金属工业园单元C1-04、C1-05等地块(东至锦东路、南至竹兴路、西至锦前路、北至景兴路),将锦东路宽度由36米调整为20米,道路西侧绿化带规划宽度由20米调整为12米,东侧河道规划宽度由20米调整为10米;局部取消丰兴路和东兴路(锦程路至锦东路段)。调整后的工业地块容积率≥1.4、4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2%。

(二)中心区单元Q1-02、Q1-05等地块(东至景苑路、南至瑞兴路、西至龙腾路、北至振兴路),将仰玉路(谷东路至景苑路段)线型微调。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由龙腾路东、振兴路南侧调整至谷东路东、天星横河南侧地块内,并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站,原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幼儿园由谷东路东、振兴路南侧调整至谷东路东、仰玉路北侧,原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取消其东、南侧的规划支路。

(三)江海港区01单元E3-01、E3-02等地块(东至通达路、南至张江路、西至通盛南路、北至江山路),将通旺路及其两侧绿化带调整为工业用地。

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