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3429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15 | 发布日期: | 2023-04-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永兴单元F6-01、F6-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永兴单元F6-01、F6-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单元F6-01、F6-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永兴单元F6-01、F6-02等地块(东至通扬运河,南至通吕运河,西至深南路,北至江海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城闸路(永昌路—船闸东路段)由隧道调整为地面道路,永昌路(深南路—运河北岸路段)宽度由24米调整为30米,节制闸东河(深南路—通扬运河段)线型调整为沿永昌路南侧布置,公园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800个调整为600个。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