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4-1440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4〕1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0-30 | 发布日期: | 2024-10-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G2-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G2-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G2-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G2-17地块(东至新世纪大道,南至人民东路,西至金山路,北至文景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通州区新世纪大道西、人民东路北侧地块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80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