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4-14144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4〕128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家纺城空铁特别管理区SP(B)02、07、09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家纺城空铁特别管理区SP(B)02、07、09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家纺城空铁特别管理区SP(B)02、07、09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家纺城空铁特别管理区SP(B)02、07、09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
(一)SP(B)02单元11街区规划范围东至通海河,南至磨框镇横河,西至新江海河,北至太益路,总用地面积约148.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100.8公顷,规划以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公园绿地等用地功能为主。
(二)SP(B)07单元06、07、08街区规划范围东至浒通河,南至纺都大道,西至三星镇界,北至叠三路,总用地面积约432.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375.5公顷,规划以商业、居住、工业、公园绿地等用地功能为主。
(三)SP(B)09单元01街区规划范围东至浒通河,南至通海路,西至通海铁路及叠港路,北至大石中路,总用地面积约130.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55.2公顷,规划以工业、商业商务等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用地策划和城市设计,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塑造产城融合城市特色,构建安全高效交通体系,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创造生态宜居美好生活。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