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6-03420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6〕66号
成文日期: 2026-05-11 发布日期: 2026-05-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区TZ11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区TZ11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市通州区TZ11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6〕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市通州区TZ11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单元和街区两个层面成果。通州区TZ11单元范围东至沈海高速、南至青年路、西至营船港-周灶港河、北至通吕运河,总面积约7.6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5.9平方公里,包含5个街区。单元规划形成“一心、两廊、三轴、三片”规划结构,以居住和工业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推进与崇川区、通创区协同发展,聚力提升城市品质建设,打造宜商宜业宜居的公共环境。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