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3-2044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3〕136号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2单元E2-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2单元E2-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2单元E2-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2单元E2-01等地块(东至通富路,南至观畅路,西至园林路,北至通甲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八一河北侧及星城路东、八一河南侧商业用地、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整体调整为商业及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混合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35米,地块内设置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婴幼儿照护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设置不少于100个泊位的社会停车场;世伦路西、观畅路北侧商业办公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红旗小学位置由星城路东、八一路北侧调整至盘香路东、八一路北侧,红旗中学边界进行调整,12班幼儿园调整至世伦路西、八一路北侧;地块内横向支路取消,纵向支路宽度由18米拓宽至21米,水系、绿地按现状进行调整。

市国动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3〕1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