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454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04-04 发布日期: 2024-04-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老城区单元B1-01、B1-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老城区单元B1-01、B1-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通州区老城区单元B1-01、B1-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通州区老城区单元B1-01、B1-02等地块(东至金霞路,南至古盐路,西至通掘路,北至龙潭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龙潭大道南、金霞路西侧居住用地和弹性用地等调整为新型工业用地,工业、商业混合用地中的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为1.5≤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建筑高度≤42米、绿地率≤12%,商业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15%。龙潭大道红线宽度由40米调整为60米,取消翠园路北延和支路一、支路二、经一路东段。龙潭大道绿化带由30米调整为50米,古盐路北侧增加20米宽绿化带,新园路西侧增加12米宽绿化带,社区公园位置优化调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