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15-604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发〔2015〕71号
成文日期: 2015-09-23 发布日期: 2015-09-29 有效性:
名称: 市政府关于撤销启东市启隆乡和海门市海永乡分别设立启隆镇、海永镇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撤销启东市启隆乡和海门市海永乡分别设立启隆镇、海永镇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人民政府、海门市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关于撤销启东市启隆乡和海门市海永乡分别设立启隆镇、海永镇的批复》(苏政复〔2015〕92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销启东市启隆乡,以原启隆乡行政区域设立启隆镇,镇政府驻永兴街262号。

  二、同意撤销海门市海永乡,以原海永乡行政区域设立海永镇,镇政府驻海长路68号。

  三、行政区划调整后,启东市启隆镇行政区域面积46.8平方公里,人口3857人,辖2个居委会。海门市海永镇行政区域面积13.9平方公里,人口5400人,辖1个居委会、2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们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