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6953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8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欣路东、钟秀路南侧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欣路东、钟秀路南侧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川区通欣路东、钟秀路南侧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崇川区通欣路东、钟秀路南侧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其中A街区东至宁启铁路,南至人民东路,西至通欣路,北至新胜路,面积约71公顷,规划以二类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为主;B街区东至正场界河,南至五圩角横河,西至宁启铁路,北至钟秀路,面积约87公顷,规划以二类工业用地、排水用地为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人防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园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城市设计,着力塑造产城融合发展的城市特色,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构建安全高效的交通体系,优化宜业宜商的公共环境,落实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