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1-03975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1〕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1年4月12日《关于请求批准〈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范围东至长江路,南至横一河,西至长江,北至洪江路,总面积约1.91平方公里,构建“一核、一带、两轴、三廊”的空间结构。
二、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滨江南区建成融生态旅游、活力休闲、品质生活为一体,具有国际水准和南通特色的“城市客厅、国际街区”,打造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典范。
三、《控规》确定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绿化水系、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在《控规》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突出水城共融、文化传承、风貌彰显的城市特色,完善立体安全、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落实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滨江天际轮廓线,着力塑造绿色生态、立体复合、品质卓越的空间环境。
五、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有序推进南通市滨江南区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