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1-03975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1年4月12日《关于请求批准〈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市滨江南区(洪江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范围东至长江路,南至横一河,西至长江,北至洪江路,总面积约1.91平方公里,构建“一核、一带、两轴、三廊”的空间结构。

二、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滨江南区建成融生态旅游、活力休闲、品质生活为一体,具有国际水准和南通特色的“城市客厅、国际街区”,打造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典范。

三、《控规》确定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绿化水系、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在《控规》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突出水城共融、文化传承、风貌彰显的城市特色,完善立体安全、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落实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滨江天际轮廓线,着力塑造绿色生态、立体复合、品质卓越的空间环境。

五、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有序推进南通市滨江南区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1〕4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