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03-0433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发〔2003〕15号
成文日期: 2003-02-14 发布日期: 2008-05-19 有效性: 2010-02-08废止
名称: 市政府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5-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2003年2月13日《关于同意调整如东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3]22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掘港镇与城南镇合并,设立掘港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镇政府驻掘港镇。区划调整后,掘港镇行政区域面积243.12平方公里,人口20.32万,辖46个行政村、23个居委会。

  二、同意将丰利镇与环港镇合并,设立丰利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镇政府驻丰利镇。区划调整后,丰利镇行政区域面积148.37平方公里,人口8.73万,辖30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

  三、同意将洋口镇与新林镇合并,设立洋口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镇政府驻洋口镇。区划调整后,洋口镇行政区域面积120.10平方公里,人口7.84万,辖24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

  四、同意将河口镇与景安镇合并,设立河口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镇政府驻河口镇。区划调整后,河口镇行政区域面积127.77平方公里,人口6.69万,辖19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

  五、同意将袁庄镇与沿南镇合并,设立袁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镇政府驻袁庄镇。区划调整后,袁庄镇行政区域面积97.20平方公里,人口6.18万,辖2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请你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干部人事、资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实行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