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19-00833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金新街道、石港镇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金新街道、石港镇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2019年1月2日《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通州区金新街道等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第四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通政综〔2018〕7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通州区金新街道、石港镇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请你区严格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苏国土资规发〔2014〕4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有序开展好试点工作,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镇村布局更优化、农村环境有改善的目标。

特此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通政复[2019]0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