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4-03270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调整第三届南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市政府关于调整第三届南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第三届南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广学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张 浩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市委信访局局长
朱志强 市司法局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刘碧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峥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委 员:张晓霞 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宏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南通市赴汉中市对口帮扶工作组组长,汉中市政府副秘书长(援陕)
丁亚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国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沈 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潘世华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季峰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陆志祥 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
杨卫刚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宋 超 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剑桥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长:王 峥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