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9048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41号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宾路—海堡路)等3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宾路—海堡路)等3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宾路—海堡路)等3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海宾路—海堡路)、江苏南通沙家圩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廉政教育中心项目等3个工程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并由你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