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1-06837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1〕10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江苏韩通赢吉重工有限公司“12·25”倾倒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江苏韩通赢吉重工有限公司“12·25”倾倒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江苏韩通赢吉重工有限公司“12·25”倾倒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通应急〔2021〕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及责任的分析和认定。江苏韩通赢吉重工有限公司“12·25”倾倒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和程序对调查报告中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事故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全面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执法,盯紧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你局要及时跟踪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