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5-1034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5〕105号
成文日期: 2025-10-15 发布日期: 2025-10-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创区、家纺园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创区、家纺园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通创区及家纺园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通创区、家纺园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 崇川区幸福街道E1-02、E3-03等地块(东至安达路,南至幸余路,西至幸福大道,北至幸福路):将部分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绿地及居住用地,规划小学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40米,居住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幸余路北、安达路西侧地块内设置社区服务站、婴幼儿照护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配套服务设施。

2. 崇川区闸西单元J4-1地块(东至龙潭路,南至厚生路,西至深南路,北至新华路):将商业及娱乐康体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及绿地。调整后,居住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60米;居住用地与商业服务业用地之间增设15米宽道路,居住地块内增设婴幼儿照护站。

3. 通创区O1-01等地块(东至湖东路,南至老营横河,西至紫琅湖,北至朝阳路):将部分绿地调整为文化体育混合用地。调整后,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建筑高度≤15米。

4. 通创区R2-02地块(东至湖东路,南至大剧院路,西至紫琅湖,北至兴通路):将图书与展览用地调整为体育商业混合用地、绿地。调整后,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8%、建筑高度≤30米,并设置社会公共停车泊位150个以上。

5. 家纺园区二单元C01-11、C01-12等地块(东至川姜大道,南至横十路,西至滨河东路,北至中成路):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

二、上述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上述详细规划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