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5-03250 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5〕10号
成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5-03-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科技创新平台市场化转型、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引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科技创新平台市场化转型、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科技创新平台市场化转型、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科技创新平台市场化转型、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引

为推动全市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共建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科创平台)市场化转型、产业化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级,以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借鉴《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要求,以市场化、产业化为导向,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增强科创平台“自我造血”和“赋能产业”功能。对建设期满的科创平台,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市场化转型,达到收支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持续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打通科技创新“最先一公里”。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布局,加强实验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有组织科研,储备一批原创性技术、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持续提升运营管理能力,打通资源整合“关键一公里”。构建科创平台现代化治理体系,建立符合科创平台自身发展规律的运营机制,探索多元化的科创平台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设,提升科创平台运营能力。

(三)持续提升成果转化能力,打通产业转化“最后一公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科创平台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培养技术转移人才,以科创平台为桥梁,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转化。

(四)持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打通区域创新“周边一公里”。建立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全市域科技资源统筹,以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为契机,构建区域创新合作网络,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功能定位,优化发展方向

明确科创平台功能定位,构建“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全链条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创平台能级水平。

1.战略任务类。以承担国家、省重大战略科技任务为目的,培育布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基础科学问题和行业共性难题,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2.产业转化类。以赋能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通过成果转化机制、服务企业模式改革,提升技术转移转化能力,形成一批高质量产学研合作项目;突出项目招引、企业孵化,实现产业链的强链延链补链。

3.技术服务类。以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通过“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团队控股、轻资产运行”等方式,带动运营机制、科研组织模式改革。开展个性化精准服务,通过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方式,提升产业技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科创平台运行能力。

4.其他平台类。除上述三类以外由企业主导的其他科创平台。

(二)强化市场导向,优化运营模式

通过成立运营管理公司、孵化产业化公司和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方式,拓展服务订单、技术合同、技术成果转化、政府科研项目、孵化企业收益反哺等多元化收入渠道,逐步实现企业化运营、市场化转型。

1.“平台+运营管理公司”。推动全市科创平台实行企业化运营管理,鼓励其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以货币出资方式控股,设立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运营公司,聘任懂科研、懂管理、懂市场的优秀团队运营,实行科研团队持股、参与决策等激励措施。

2.“平台+产业化公司”。推动各类科创平台开展科技招商和成果转化,设立专门持股的国资公司,以技术作价入股、自有资金投入、联合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等方式投资孵化科技企业,通过股权收益反哺增强平台自我造血能力。强化与长三角国创中心南通分中心等单位合作,通过拨投结合、“拨-投-股”等方式支持重大科创项目落户,以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3.“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支持科创平台建设领域内专业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商用模式、技术熟化、原型样机制造等验证,降低转化成本和风险,增强其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推动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迈向市场化、产业化应用。

4.“平台+联合创新中心”。按照“企业出题、院所解题、院企联合”模式,支持科创平台与企业共建工程实验室、联合创新中心,强化与企业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承接企业订单式、合同制研发任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力企业创成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领航”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三)强化赋能产业,优化双链融合

以服务产业发展为核心,探索“AI+”应用场景开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助力科创项目招引,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支撑南通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

1.探索“AI+”应用场景开发。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依托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强海洋、建筑、新材料等垂直领域先进大模型研发以及优秀行业大模型本地化接入、训练和商业化部署、应用,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AI+”典型应用场景。

2.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船舶海工、高端纺织、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六大千亿产业集群,依托科创平台母体、母校资源,联合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和商业化应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3.助力科创项目招引。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着力开展科创平台招商,精准招引一批“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四有型”科创项目,为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提供支撑。

(四)强化协同联动,优化合作机制

以协同创新为导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区域创新合作模式,构建产学研联合攻关体系,促进科技资源融通共享,推动创新人才交流、创新资源流动和科技项目合作。

1.强化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同创新。探索建立跨区域科技合作、科研成果异地转化机制,支持科创平台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鼓励联合长三角知名高校院所共同开展“揭榜挂帅”科研攻关,解决行业“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区域内科研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需求精准对接。

2.构建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体系。聚焦我市重点产业方向,支持有条件的科创平台联合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市属国企、行业协会等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以“众筹科研”解决行业共性难题的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和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协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生态。

3.促进科技创新资源融通共享。健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强科研设施建设与仪器购置的统筹规划。鼓励全市高校、医院和科创平台对研发设备和仪器进行开放共享,将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纳入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发挥科技创新券作用,促进全市科技创新资源最大程度利用。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设立登记-运行管理-退出整改”全过程的科创平台管理机制。在设立登记期,指导平台制定和完善章程,协助组建理(董)事会、管委会等决策机构。在运营管理期,实施“一平台一清单一顾问”个性化服务,配备产业顾问,专人专班跟进科创平台建设管理。对建设进度未达预期、成果转化机制不畅、主要职能弱化萎缩的科创平台,经充分评估后通过退、转、并、留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灵活聘人用人机制。构建“市县统筹、保障重点、周转使用”的编制使用模式,用好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支持科创平台引进紧缺专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研究制定紧缺人才进编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充分尊重人才自主意愿,赋予人才自主选择权,建立符合人才成才规律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引才有编制、用人有保障、进退有渠道”的新模式。〔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科创平台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支持科创平台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采用“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分期支付”“延期支付”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市县共建机制。探索科创平台“市县共建”模式,对功能定位清晰、运行机制健全、专业服务能力突出的县级平台,在首轮支持期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和条件纳入市级支持、协同共建,扩大科创平台的辐射范围。强化市县共建平台绩效评估,对运营成效优、发展前景好、辐射能力强的平台,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金融供给机制。探索“市场化基金+科创平台+产业孵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利用市内现有产业基金,通过基金直投、社会资本跟投等方式招引企业、孵化项目、做大成果,形成“科技-产业-基金”良性循环,切实提升科创平台成果转化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南通科创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力量整合。建立全市科创平台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由科技部门和工信部门作为科创平台引进建设培育的双主体,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共同支撑全市科创平台发展。市科技、教育、工信部门对科创平台的改革发展进行业务指导;市发改、科技、教育、工信、财政、人社、资规、商务、审计、外事、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科创平台的改革发展。

(二)强化科学评估。按照“年初备案、半年过堂、年底评估”的要求,将事前评估、绩效监控应用于科创平台引进和建设的全过程。学习长三角国创中心先进成熟理念和绩效评价机制,围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对全市科创平台开展年度绩效评估,择优给予奖励,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资金拨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政策支撑。建立健全支撑科创平台发展的政策体系,设立科创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为重大科创项目落地提供绿色通道。优化调整科创平台人才引培、平台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绩效评价、社会参与等系列支持政策,增强政策集成和实效,形成长效支持科创平台发展的政策合力。


通政办发〔2025〕10号.pdf


图解:点击查看


解读: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