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9486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3〕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3〕3号),规范完善全市基本单位登记工作,扎实推进“三转一上”,建立“四上”企业培育长效机制,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场主体的经营领域、发展规模等实际状况,加大培育力度,设立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现“三转一上”,即: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产业活动单位(尤其是外地企业在通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产转法”);无照经营户登记转为有照经营户(以下简称“无转有”);小微企业上规模(以下简称“小上规”)。切实壮大全市规模经济总量,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重点培育库。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及时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依据市场主体实际生产规模及其经营状况,由市监、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税务、行政审批和统计等部门联合确定“三转一上”培育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确定“三转一上”培育对象,建立“三转一上”重点培育库。〔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三转一上”工作。加强“三转一上”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全方位、多维度完善助企扶企措施,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依法依规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2023年“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新66条,推出更多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应用场景。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充分发挥引领发展、创造就业等积极作用。依托“惠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简申快享”。对“三转一上”重点培育对象,落实好“一对一”精准培育措施,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态。对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单位持续关注,及时更新“准四上”单位后备库。〔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切实加强企业统计、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统计纳统业务培训,确保应统尽统。指导各地对“准四上”单位开展实地上门核查,对单位的运营状态、2023年以来经营及纳税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准确掌握单位发展情况,确保达标单位及时“小上规”。对达到入统条件的单位,积极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成熟一家、申报一家、入统一家,确保颗粒归仓。〔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本着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方针,着重把握好四个阶段的重点工作。
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8月底之前,各相关部门对有利于推动“三转一上”的存量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积极探索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政策增量。围绕“三转一上”的总体要求,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展专题宣传,并将宣传材料报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编成册,发送给“三转一上”培育对象,使相关市场主体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增强“三转一上”的主观意愿。
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9月份,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的工作,摸清“三转一上”单位底数、单位类型和经营状况,在9月15日前形成“三转一上”重点对象培育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估后确定。
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对符合《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要更新维护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对符合“四上”企业标准的单位,各地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纳统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开展申报工作,确保达标合规调查单位应入尽入,不漏一家。2023年底前,完成其他符合“三转一上”条件单位的规范登记工作。
长效管理阶段:从2024年开始,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继续完善全市“三转一上”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面梳理,深入分析,确保应入尽入、统全统准。县(市、区)、镇(街道)等各级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辖区内“三转一上”工作,发挥好牵头作用。
(二)强化职责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转一上”工作,紧紧围绕总体目标,抓好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有效地加大对县(市、区)相关对口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政策协调和工作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主动提出关于“三转一上”扶持政策的建议,集聚合力提高市场主体“三转一上”积极性。县(市、区)、镇(街道)等各级政府(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的落实推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好单位的核实确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精准的业务指导,协助其尽快入库和纳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应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三转一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企业“送政策”,做好上门宣传和服务工作,增强企业发展壮大的信心,突出宣传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明显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
(四)强化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市政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行动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稳步推进落实。
附件: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晓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凌 屹 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
副组长:张兴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雪莹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汤 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志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程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亚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为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明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 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陆海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 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季晓飞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口岸办副主任
曹锦辉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徐金华 市卫健委副主任
邵红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季峰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徐 斌 市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由邵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