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7264/2026-02097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6〕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7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制定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
1.监督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涉及“两违四乱”问题,常态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纠治违法违规禁止市场准入、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典型问题。对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法违规执法的线索及时移送、依法处理。(日常监测、每月调度、重点监督)
2.监督综合集成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扫码入企、推进联合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运用人工智能预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确保联合检查、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20%。(日常监测、重点监督)
3.监督执法服务开展情况。对各地、各部门深化“执法+服务”理念,优化行政指导,通过综合集成监管平台积极推进“邀约式”法治体检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测、重点监督)
4.选取工作基础良好的地区和部门,共同推进省市共建完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其监督体系创新发展项目,探索出台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性规范指引,建立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年度重点,12月底前完成)
(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方面
5.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测、随机抽查)
6.开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以及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调研,监督检查各地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情况,推进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落地落实。(日常监测、随机抽查)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
7.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将条例纳入全市各级行政学院主体班重要学习内容、党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内容。分层分类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全覆盖。(日常监测,6月底前完成)
8.监督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情况。落实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6月底前更新公布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测、随机抽查)
9.开展案卷评查。各地、各部门年内至少组织1次本地区、本领域全类别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10月底前组织全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度抽查)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方面
10.推动落实府院联动机制。落实市政府、市中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完成年度重点联动事项。(季度监测、重点监督)
11.构建“立体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府督查、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协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渠道。(季度监测)
12.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系点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会,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听取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季度监测)
二、监督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委、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市司法局要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承担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各地、各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机构和力量建设,确保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