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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0-01 字体:[ ]

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市新闻发布中心
发布人:殷  蓓  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人:刘文新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刘文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由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专题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我市海门市被确定为国家级试点地区。围绕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在调研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装备等现状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分别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昨天下午,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徐市长亲自到会并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殷蓓同志为大家作新闻发布,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同时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公安、环保、食药监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大家如果有与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相关的问题,也可以向他们提问。

  首先,我们请市法制办殷蓓主任介绍相关情况。


殷蓓: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节前百忙之中冒雨来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围绕简政放权、提速增效、降本惠民,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两大国家级试点任务为契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与之配套的各项改革“组合发力”,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同时我们也看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劳资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与此同时,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愈加迫切,这对我们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程序公正、维护实体正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通过行政执法制度的完善、变革和创新,以新的体制机制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放管服”改革试点提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现在我就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情况作三点介绍:

  一、试点工作方案起草的过程

  我们在起草试点工作方案时,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为主要依据,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海门市三项制度的通知精神,并赴海门市实地调研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参考借鉴了浙江省、河北省、安徽省、住建部等地区和部委的试点措施。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们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的意见。7月20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5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2次会议讨论通过;9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还成立了由市政府办、编办、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涉及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试点工作方案的起草重点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试点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二是鼓励探索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不同特点分别选择不同地方、不同部门进行试点,鼓励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三是注重试点实效。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试点目标和要求,同时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试点工作方案主要从试点目标、试点范围、试点任务、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部署。除海门市为国家级试点地区外,结合全市行政执法现状,我们确定海安县、启东市为市级试点地区,确定市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民防局、物价局、行政审批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级试点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明确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主要是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探索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公示的标准、规则和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形成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主要是要确立行政执法纸质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记录格式,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加强执法场所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记录流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主要是要研究法制审核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审核方式和判断标准,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编制和管理办法,确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的标准,研究明确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比例等内容。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这项试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近阶段,重点是构建“1+2+3+4+N”试点模式,即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找准突破口,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整合全市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形成《执法记录装备配备标准》、《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标准》两项配备标准,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三个实施办法,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四类清单目录,同时配套行政执法行为流程、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纠错和监督机制、执法装备记录执法过程的拍摄标准、执法文书的统一标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法制审核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等若干具体的操作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实践,注重社会体验,总结经验做法,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以制度化促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为全省、全国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我就简单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刘文新:

  谢谢殷主任!接下来,我们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说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南通日报记者:

  近年来,南通市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开展了系列改革,那么这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以往的各项改革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市民在试点工作后可以得到哪些政策的红利


殷蓓:

  首先,感谢南通日报长期以来对南通政府法制工作以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对南通系列重大改革的关心和认可。对您的提问,我这里简单介绍一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多次在重要会议和文件中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南通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上级部署,充分发扬“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城市精神,因地制宜的谋划,不遗余力的探索,扎实稳步的推进,先后在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领域开展了系列改革,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放管服”取得显著成效。我们“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实践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李克强总理点赞,我们“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经验也经由国务院办公厅审定,即将全国推广。

  这次,我们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较以往的改革来说,主要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是我市在国务院确定的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试点基础上的自我加压和主动规范。国务院方案中只有我市海门市被列入了试点,在加强对海门市国家级试点工作指导的同时,我们把握时机,以同样的进度、标准和要求在全市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都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侧重通过集中许可、精简流程等便利企业、群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侧重通过将行政执法权在不同的层级向一支队伍集中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而三项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及内部流程来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它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共同助力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

  三项制度在我市全面推广后,企业、群众的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获取相关执法信息更加便捷。试点工作对行政执法信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都做了明确要求,并提出要建立政府和部门统一的信息公示平台,企业、群众在平台网端就能实时了解相关信息。二是执法过程中更有安全感。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试点地区和试点部门将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对其他执法过程也要求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企业、群众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感将更比以往更强。三是合法权益更有保障。三项制度中,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是唯一一个在全市推广的制度,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且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必要的时候可征询政府法律顾问意见,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中国江苏网记者:

  请问南通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哪些基础条件,优势资源在哪里

殷蓓: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的工作在我市已先后不同程度地进行过探索和开展,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自2008年我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来,依托全市统一的运行系统,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法律法规依据、自由裁量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公示,实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同步公开;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含各县市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实现了在市信用网上“双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均能做到运用文字记录的方式全程记录执法行为,市城管局等部门在全市系统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和制作标准,推广执法文书电子化,确保记录内容规范准确;市交通局等部门将执法行为刻录光盘随卷存档,市公安局、水利局、海渔局、卫计委、工商局、药监局、烟草局、盐务局、长航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备执法记录装备,有效记录执法过程,做到执法轨迹可回溯、过错责任可倒查,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也成为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举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中,48个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组织)设置了法规处室,其中,21个部门的法规处室单独设置,27个部门的法规处与行政服务处或办公室等合署办公,共有180多名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5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市公安局推进执法全程审核“层级化”管理,市工商局、食药监局、民防局等部门将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市环保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参与重大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等,这些都为全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这也是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试点工作的信心来源,我们相信通过试点,我市的行政执法效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也将更有满意度和获得感。

江苏广电总台记者:

  市政府已经出台文件,推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请问下一步如何运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一利器,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管,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

殷蓓: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际上它覆盖面是比较广的,涉及到行政执法六大方面,同时我们对政府的重大行政决定也是纳入法制审核的。我们通过法制审核这项工作,明确审核标准、依据,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通过这些在所有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就进行法制审核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有效,严格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防止权力寻租和行政腐败。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


刘文新: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就安排到这里。

  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上海“北大门”、落实江苏“1+3”功能区战略的关键时机,一个和谐奋进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行政执法作为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其规范化程度既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指标,更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感受最直接、最真切的地方,行政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就是要着力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南通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放便利的营商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今后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以及今后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社会舆论中的影响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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