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后,爸妈看病买药医保卡上余额不足时,可以自动从儿女的账户上扣费了。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2月1日起,海安市施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允许个人医保卡里的钱,给配偶、父母、子女支付看病。
近日,记者在市医疗服务大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介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我今天来办医保报销的业务,通过工作人员介绍了解了这个政策,我觉得非常好,一家人就医购药更加便利了。”市民辛亮表示。
近年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局限性逐渐凸显,如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家庭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这类问题。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怎么才能使用家庭共济?
“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就可以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适用范围的费用,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从主账户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实现个人医疗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阙玲玲介绍道。
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信息系统正在不断完善中,只支持医院端直接划卡结算,不支持手工零星报销,建议参保人就医前提前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直接划卡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如需使用家庭共济功能,请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提前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在就医地直接划卡结算。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申请不仅线下可以办,线上也可以办理。“自2月1日以来,医保服务窗口咨询和办理家庭账户共济的市民陆续增多,办理该项业务的市民需主账户人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资料前往窗口签署个人承诺书即可办理。线上办理的程序也简单快捷,下载‘江苏医保云’小程序,进入‘家庭共济’板块,绑定账户即可办理。”市医疗保障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胡美霞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也会相应终止。
海安市医保局相关人士提醒市民,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主账户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出,“主账户人”无法调取使用共济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个人账户也不得使用。参保人员通过虚构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形违规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医疗保障部门会停止相关当事人家庭共济待遇,追回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