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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存量房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市场秩序,海门区于2023年5月1日起逐步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存量房交易,俗称二手房买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政府为二手房买卖提供了“安全支付”功能,即买卖双方在买卖过程中,与监管机构签订监管协议,将购房款转入监管机构在监管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委托监管机构对购房款进行监管,在房产转移手续完成后划转监管资金。此举可保障房屋产权与交易资金的安全,达到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实现了不动产买卖、金融贷款等“一站式”服务,是海门区房产交易服务的新模式。
目前,海门区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有18家商业银行,目前已开展带抵押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等16家银行;光大等2家银行正在进行系统测试;上海银行等部分银行正在对接拟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及带抵押过户业务。目前,海门区共受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1026笔,其中带抵押转让业务138笔,共完成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969笔,其中带抵押转让124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