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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启东市公安局吕四港海防派出所接到报警,一村民在吕四港镇海边的礁石缝中发现一不明生物。“看着是个甲壳动物,但尾巴特别长,仔细一看,居然长着4只眼睛。”由于不知是何生物,该村民便报了警。
接到报警电话,民警葛益恒迅速到达现场。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四眼长尾海鱼”——鲎(hòu),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鲎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有“海洋活化石”之称,鲎血更是为人类医疗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葛益恒提醒,贩卖或者宰杀、食用鲎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家若有误捕或者看见有人贩卖、食用鲎,应及时报警。
经过葛益恒仔细观察,这只鲎的体表没有外伤,状态稳定。他随即联系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在与专业人员协商后,决定将鲎放生。随后,葛益恒带着“小家伙”坐船出海,行至深海处,将它放回大海,鲎便结束了短暂的海滩之旅。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