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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向各区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区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发出通知,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决定于8月18日至本年底前在全区开展今年的“慈善博爱·情暖海门”慈善一日捐活动。这一活动与网络捐赠活动结合,集中捐赠时间在10月底前,由区慈善总会(基金会)、区红十字会、区残联统筹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积极开展助医、助困、助残等慈善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公益慈善事业在助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这一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为“慈善博爱·情暖海门”。募捐对象为:全区各机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海单位的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今年要求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原则,广泛组织开展“慈善博爱·情暖海门”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倡导自愿捐赠、实名捐赠,形成领导干部带头捐赠、党员同志率先捐赠、职工群众自觉捐赠、爱心单位主动捐赠、社会各界人士慷慨捐赠的热潮。
一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做好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和有效措施,形成“人人参与慈善”的浓烈氛围。同时要宣传好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关奖励机制,倡导慈善光荣理念,激发社会慈善活力。
二要周密部署,汇聚合力。区慈善总会(基金会)、区红十字会、区残联统筹推进,增强合力。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整体联动,不断拓展募捐渠道,共同掀起慈善募捐的高潮。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做出表率,做“慈善博爱·情暖海门”的带头人。
三要依法募捐,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募集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严格过程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肃查处搭车募捐、违法募捐以及募捐资金非法使用等问题,确保慈善一日捐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时间为8月18日—12月31日,并与网络捐赠活动相结合,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广泛动员(8月18日—8月31日)。各区镇(街道)、区级各机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作出部署,落实责任,发挥好表率作用。区慈善总会(基金会)及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区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第二阶段:统筹各方、集中捐赠(8月18日—10月31日)。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与江苏省2025年“慈心为民·善行江苏”网络捐赠活动(5月1日—10月31日)结合进行。提倡优先进行线上扫码捐赠,不便在线上捐赠的,如企业等集体单位可线下捐赠。各地、各部门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捐赠活动。第三阶段:激励推动、公布捐赠(11月—12月底)。为捐赠单位和个人开具捐赠发票,颁发捐赠证书。区慈善总会(基金会)通过海门区慈善总会网站、微信平台及本地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捐款明细;对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有力的单位和积极参与一日捐活动的典型事迹,及时宣传报道,予以激励表扬。
通知对“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作具体要求,其中民政局做好慈善一日捐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区慈善总会(基金会)做好网络捐赠培训和善款接收工作,并通过慈善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等及时公布活动进展、募集善款数额等情况。活动还公布了联系电话等:0513-82219664(民政局)、80339501 区慈善总会(基金会)、82269662(区红十字会)、81261984(区残疾人联合会)。各单位募集的善款线下捐赠的统一解缴到区慈善基金会账户,并于当月到区慈善基金会开票。地址:区解放中路93号6楼;联系人:黄琳,电话:0513-80339506。